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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轻量化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传动轴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高端轻量化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传动轴生产线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高端轻量化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传动轴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柳州市河西工业园振业路8号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柳州远腾传动部件有限公司拟在柳州市河西工业园振业路8号建设高端轻量化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传动轴生产线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39660.04m2,主要建设1栋单层机加工车间,1栋单层总装综合车间,1栋5层办公综合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180万套高端轻量化乘用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传动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粉尘、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等。 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焊接烟尘,喷涂工序的涂装废气中的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烘干室燃烧废气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食堂产生的油烟。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有预处理废水、喷漆废水、车间地坪冲洗水、纯水制备装置浓水,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石油类等;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车间设备运营的噪声,包括数控车床、铣床、钻床、机床、铣打机、拉床、切管机、倒角机、焊机、压装机、动平衡机床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 80~95dB(A)之间。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漆渣、涂料等盛装容器、废活性炭纤维毡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金属边角料、焊接焊渣,原辅材料的废包装物纯水装置活性炭渣。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概述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采取材料堆放洒水、运输车辆密封、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及时清扫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过挡水沟统一收集后,通过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隔声设施;施工机械在声环境敏感点周边作业时,应采取局部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经过敏感区域时适当减速,禁止鸣喇叭,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场地平整可将废混凝土块、散落的沙浆、碎砖渣等全部利用完,金属、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可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其他建筑垃圾应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承运到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焊接烟气:项目由集气罩收集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抽风至 15m 排气筒(1#排气筒)可达标排放,烟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喷涂废气:喷漆室含漆雾喷涂废气采用水帘捕集装置进行治理,最后再通过活性炭纤维毡过滤后经1根15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③烘干废气:烘干室废气经燃烧器燃烧处理后经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④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设备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龙泉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柳江。 (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进行吸音隔声处理,加装消声设备,所有设备均置于厂房或机房内。 (4)固废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卖或由厂界回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厂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涉及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保专家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的公众可通过调查表、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相关事宜,可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柳州远腾传动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1栋B座7-12 邮政编码:54001 联系人:潘工 电话:18039911391 Email:459255076@qq.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5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11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吴工 电话:13517729005 E-mail:zhgp9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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